两部门修订印发《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》

发布时间:2024-12-28 07:49   内容来源:中国网      阅读量:18558   

27日,财政部、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修订后的《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》,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,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行为。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此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五个方面:一是明确备案管理要求;二是明确备案范围和未备案执业限制;三是加强持续备案监管;四是健全备案退出机制;五是建立整改公告机制。此外,对于新老办法衔接,在附则中对已备案证券评估机构作出一年的过渡期安排。2020年,财政部、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《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》,明确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应向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备案,接受双方监管。

声明:本网转发此文,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资讯信息,所渉内容不构成投资、建议消费。文章内容如有疑问,请与有关方核实,文章观点非本网站观点,仅供读者参考。

热门图文